霞浦黄先生“以旧换新”换购来的电视,居然自燃爆炸,还把客厅其他家电家具炸坏。商家称只赔电视,其他不赔。近日,经霞浦工商介入调解后,商家补偿给黄先生3500元。 日前,黄先生参加县城一家电器商行的“以旧换新”促销活动,花385元换购了一台电视。3月18日晚,黄先生一家人都外出,电视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,居然自燃爆炸,黄先生回家后,发现家里一片狼籍,新装修的客厅被炸得面目全非,电视柜、DVD等家电、家具被炸坏,经济损失达6000多元。 黄先生当晚即找到商家反映情况要求赔偿,商家承诺只要消费者不投诉,所有损失都赔偿;没想到第二天黄先生再找他时却反悔了,竟然说只赔电视,其他不赔。黄先生只好拨打12315投诉。 接诉后,霞浦县工商局12315台、消委会联合县人民法院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察看,查实后组织双方协商,经耐心调解,达成了一致协议:由商家补偿给黄先生3500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