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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白白消费 清清楚楚维权
 
    从1983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呱呱坠地至今,已走过了二十八个春秋,在这条维权道路上,记载了数不清的关注、眼泪与成长。

  虽然虚假广告、假冒产品、霸王条款依旧屡见不鲜,但是我们欣喜地看到,消费者正越来越多的懂得拿起法律武器,向不良商家开战。消费者不仅知道欺诈需要双倍赔偿,还懂得即便是送的赠品,出了问题商家也要担责,更有从事专业法律工作的消费者,对霸王条款不依不饶,使更多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。希望经营者能够真正做到“客户就是上帝”,不要跟“上帝”耍小聪明,否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  


  名为打折实加价以次充好双倍赔

  2010年春节期间,王女士从某服装专卖店花450元买了一款羽绒服。当时店内衣服一律打七五折,原价600元的衣服可直减150元。两个月后,王女士发现所买的衣服不但频繁出毛,而且出来的毛大都是羽杆,于是将店主诉至法院。

  庭审中,该商场承认该批服装属于残次品,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只能卖到300元左右,正好以促销降价的名义出售,这样还能净赚150元。基于以上事实,法院判决该商场双倍赔偿货款900元。法官庭后表示,本案中商场名为打折,但却是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不仅违反了向消费者如实陈述商品真实信息的法定义务,还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。 (叶青)

  


  销售假冒保健品依据新法赔十倍

  本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2010年,消费者陈某先后两次在北京通州一个体药店购买了两种保健食品,随后陈某向药监局举报该两种保健食品存在问题。药监局现场检查时,药店不能当场提供该两种保健食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单位资质、销售凭证,其后药监局与保健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联系核实后确认,该两种保健品均不是其所标注的厂家所生产,为假冒伪劣。消费者陈某依据药监局的检查结论诉至法院,要求药店返还货款,十倍赔偿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,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,陈某要求药店对其所购货物予以十倍赔偿,应予支持。最终,法院判决药店赔偿陈某12720元。

  


  赠品伪劣致人伤商家责任不能免

  李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,同时获赠了一台微波炉。李某在使用微波炉时,发生爆炸,炸伤了李某。经检测,该微波炉为劣质产品。李某将该商场诉至法院。庭审时,商场辩称,商场对消费者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,依据合同法规定,赠与财产有瑕疵的,赠与人不承担责任,因此其不应承担责任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依据合同法,附义务的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,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。本案中,“买一赠一”中的赠与,并非是无偿的,而是有条件或附义务的,即必须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,因而接受的赠品仍然是通过有价交换而取得,只不过消费者不必直接就该赠品的价格负担付款义务。因此,本案中的赠与并不是无偿的,而是商品买卖中附条件的赠与。据此,法院判决支持了吴某的诉讼请求,由电器商店承担赔偿责任。(一鹤)

  


  网上声称实木家具鉴定实为板木结合 商家构成欺诈双倍赔偿

  本报讯 记者 李松 黄洁 2010年4月,刘女士在淘宝网上看到上海某公司的家具销售网页后,订购了床、床头柜、餐桌等家具,总价款为4万元。家具公司网页中宣传刘女士购买的家具主材材质是实木桦木,饰面材料是实木皮饰面。但家具运到家中后,刘女士使用中发现家具上的雕花有部分脱落,通过脱落部分看家具根本不是实木。刘女士要求家具公司予以解决,而家具公司后来仅将面料有破损的沙发拉走,对家具非实木一事却置之不理。

  无奈之下,刘女士将家具公司诉至法院,双倍索赔。对此,家具公司认为,刘女士对实木家具的认识有误,当初公司已向刘女士说明出售的是板木结合的家具,其中有实木,但并不全都是实木,他们网上宣传的也是主材材质为实木桦木、饰面材质为实木皮饰面,并没有承诺家具全部为实木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刘女士申请对家具进行了鉴定,鉴定结论指出,家具主材材质部分为实木桦木,部分为纤维板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家具公司宣传并承诺家具主材材质为实木,但经过检验,其主材材质并不都是实木,已构成欺诈,判决家具公司返还刘女士4万元货款,并赔偿4万元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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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2011-03-13  浏览次数:15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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